通知公告

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通知

全体教职工:

近期,学保处巡查发现校内电动自行车违规骑行、停放及无牌(蓝

牌)无证(校内通行证)车辆穿行现象有所增多。为维护校园交通秩

序与安全,保障师生权益,根据《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电动自行车

管理规定》,现将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通知如下:

一、规范管理措施

(一)违规停放治理

首次违规,学保处将车辆移至指定停放区域,并记录车辆信息。

再次违规,将通过学校官方微信群通报,并同步告知所在部门/

学院负责人。

三次及以上违规,车辆将被强制上锁,钥匙由保卫督查员移交至

部门/学院领导,需由本人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遵守规定后,经部门/

学院领导签字方可解锁。

(二)违规载人治理

在校内骑行电动自行车载人的,首次发现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,

再次违规将通过学校官方渠道通报至所在部门/学院。

(三)无牌无证车辆治理

无蓝牌及校内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进入校园。自本通知

发布之日起,无牌无证车辆请于10 月 11 日 17:00 前自行移出校外。

未及时移出的,学保处将依法依规采取锁车、清离等措施,并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请教职工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,规范停放车辆,杜绝违规

行为。对保卫处的管理工作,请积极配合,共同维护校园秩序。各部

/学院请做好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,强化安全意识与规则意识。

特此通知。

校长办公室、学生与保卫工作处

2025 年 10 月 11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