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师生员工:
为严格落实《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要求, 保障师生健 康权益,营造文明校园环境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校园室外吸烟点设 置及管理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法规红线与室内禁烟要求
1. 室内全面禁烟:
根据《条例》第六条规定,教学楼、宿舍楼、食堂、图书馆等所 有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(含电子烟)。违者将由卫健部门依法处以 50-200 元罚款。
2. 特殊室外禁烟区域:
体育场观众席、校医院周边、校车等候区等人员密集区域禁止吸 烟。
二、室外吸烟点设置标准
根据《上海市室外吸烟点设置与管理要求》(DB 31/T 1482— 2024),结合校园规划,设置以下规范:
1. 选址原则:
远离教学楼、宿舍楼主通道,与建筑物门窗保持≥6 米距离。
避开师生高频活动区(如食堂入口、图书馆广场),优先选择校园边 缘或绿化带。
2. 设施配置:
专用烟灰缸:禁止混用普通垃圾桶,配备灭火装置。
3. 无座椅设计:避免非吸烟者停留,减少二手烟暴露。
4. 面积控制:单个吸烟点≤6 平方米,确保空气流通。
5. 标识管理:张贴统一吸烟点标识(含“吸烟有害健康”提示)。
6. 引导系统:在校园地图、建筑物入口标注吸烟点位置。
三、校园吸烟点点位表
点位编号 | 具体位置 | 覆盖楼宇 | 管理责任单位 | 备注 |
01 | 卫华楼东侧绿 化带 | 卫华楼、明 华楼 | 后勤处、国高管 理科(学保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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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 | 护华楼南侧绿 化带 | 护华楼 | 后勤处、国高管 理科(学保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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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 | 日华楼东大门 二楼内平台 | 日华楼 | 后勤处 、 商学 院、车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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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 | 月华楼 “U” 型花园 | 日华楼、月 华楼 | 后勤处、学保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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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 | 天华楼西侧绿 化带 | 昇华楼、晖 华楼、天华 楼、跃华楼 | 后勤处、 学 保 处、体育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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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 | 文化长廊西头 (水泥台) | 鑫华楼、光 华楼 | 后勤处、人工智 能学院、艺术设 计学院、教育学 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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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 | 大操场西绿化 带 | 大操场 | 后勤处、学保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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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 | 学生公寓三号 楼西道路 | 学生公寓 1、 3 号楼 | 后勤处、学保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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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 | 学生公寓四号 楼西道路 | 学生公寓2、 4 号楼 | 后勤处、学保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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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 学生公寓六号 楼西道路 | 学生公寓5、 6 号楼 | 后勤处、学保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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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 学生公寓七号 楼东河道边 | 学生公寓7、 8、9 号楼 | 后勤处、学保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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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 旭华楼北河道 边 | 学 生 公 寓 11、12、13、 14、旭华楼 | 后勤处、学保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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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管理与监督措施
1. 使用规则:
烟头不得乱扔,不落地,须熄灭后放入专用容器。
2. 巡查制度:
后勤处安排保洁人员每日清理,确保烟灰缸无外溢,地面无残留。 保卫干事巡查:每小时检查一次,掌握场所动态。
3. 违规处理:
在校园禁止吸烟区域吸烟,首次违规进行口头警告并登记信息。 多次违规者(二次)通报所在学院/部门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后勤处、 学保卫处联合监督执行。 请全体师生共同遵守,携手创建无烟、健康、文明的校园环境。
校园控烟领导小组
2025 年 4 月 13 日
附:室外吸烟点设置图:
室外吸烟点标识图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