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规范校园室外吸烟点设置的通知

全校师生员工:

为严格落实《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要求, 保障师生健 康权益,营造文明校园环境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校园室外吸烟点设 置及管理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法规红线与室内禁烟要求

1. 室内全面禁烟:

根据《条例》第六条规定,教学楼、宿舍楼、食堂、图书馆等所 有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(含电子烟)。违者将由卫健部门依法处以 50-200 元罚款。

2. 特殊室外禁烟区域:

体育场观众席、校医院周边、校车等候区等人员密集区域禁止吸 烟。

二、室外吸烟点设置标准

根据《上海市室外吸烟点设置与管理要求》(DB 31/T 1482— 2024),结合校园规划,设置以下规范:

1. 选址原则:

远离教学楼、宿舍楼主通道,与建筑物门窗保持≥6 米距离。

避开师生高频活动区(如食堂入口、图书馆广场),优先选择校园边 缘或绿化带。

2. 设施配置:

专用烟灰缸:禁止混用普通垃圾桶,配备灭火装置。

3. 无座椅设计:避免非吸烟者停留,减少二手烟暴露。

4. 面积控制:单个吸烟点≤6 平方米,确保空气流通。

5. 标识管理:张贴统一吸烟点标识(含“吸烟有害健康”提示)。

6. 引导系统:在校园地图、建筑物入口标注吸烟点位置。

三、校园吸烟点点位表

 

点位编号

具体位置

覆盖楼宇

管理责任单位

备注

01

卫华楼东侧绿 化带

卫华楼、明 华楼

后勤处、国高管 理科(学保处)

 

02

护华楼南侧绿 化带

护华楼

后勤处、国高管 理科(学保处)

 

03

日华楼东大门 二楼内平台

日华楼

后勤处 、 商学 院、车队

 

04

月华楼 “U” 型花园

日华楼、月 华楼

后勤处、学保处

 

05

天华楼西侧绿 化带

昇华楼、晖 华楼、天华 楼、跃华楼

后勤处、 学 保 处、体育馆

 

06

文化长廊西头 (水泥台)

鑫华楼、光 华楼

后勤处、人工智 能学院、艺术设

计学院、教育学 院

 

 


 

07

大操场西绿化 带

大操场

后勤处、学保处

 

08

学生公寓三号 楼西道路

学生公寓 1、 3 号楼

后勤处、学保处

 

09

学生公寓四号 楼西道路

学生公寓2、 4 号楼

后勤处、学保处

 

10

学生公寓六号 楼西道路

学生公寓5、 6 号楼

后勤处、学保处

 

11

学生公寓七号 楼东河道边

学生公寓7、

8、9 号楼

后勤处、学保处

 

12

旭华楼北河道 边

学 生 公 寓

11、12、13、

14、旭华楼

后勤处、学保处

 

四、管理与监督措施

1. 使用规则:

烟头不得乱扔,不落地,须熄灭后放入专用容器。

2. 巡查制度:

后勤处安排保洁人员每日清理,确保烟灰缸无外溢,地面无残留。 保卫干事巡查:每小时检查一次,掌握场所动态。

3. 违规处理:

在校园禁止吸烟区域吸烟,首次违规进行口头警告并登记信息。 多次违规者(二次)通报所在学院/部门。

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后勤处、 学保卫处联合监督执行。 请全体师生共同遵守,携手创建无烟、健康、文明的校园环境。

校园控烟领导小组

2025 年 4 月 13 日

附:室外吸烟点设置图:

 

室外吸烟点标识图: